近日,厦门市政府印发出台《厦门市关于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》(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提出进一步丰富我市研学旅行内容和业态。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,鼓励大中专院校、社会组织、家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,支持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,一起来看看~
厦门市关于大力提振市场信心
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以及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,坚持稳中求进,大力实施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行动,抢机遇、强优势、挖潜力,着力提振市场信心,全力推动全年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,现结合实际,提出如下措施。
一、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
1.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。
2.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。
3.优化技术创新基金。
4.继续减免增信基金服务费。
5.建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制度。
二、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
6.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。
7.做好市场主体金融服务。
8.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。
9.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效能。
三、加大援企岗位力度
10.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。
11.支持企业运用“用工调剂”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。
12.发放新招职工以工代训补贴。
四、全力稳定工业生产
13.鼓励企业增产增效。
五、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
14.支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。
15.进一步扩大热点商品消费。
16.发放电子消费券。
17.鼓励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、公务、工会、会展等活动。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,支持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承接职工疗休养、春秋游等工会活动。
对委托旅行社承办的业务,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,可以凭旅行社发票报销。
18.进一步丰富我市研学旅行内容和业态。
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,鼓励大中专院校、社会组织、家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,支持旅行社开发研学旅行产品。
19.加大旅行社责任保险补助。
对已投保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,给予基本险保费50%一次性补助,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六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
20.优化调整本市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。
21.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。
七、着力稳定外贸进出口
22.强化风险保障。
23.支持企业参展开拓国际国内市场。
八、优化提升政府服务
24.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。
25.加强惠企法律服务。
26.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服务。
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,从其规定。
实施期间,如国家、省在扶持资金上另有规定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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