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“只旅不学”或“只学不旅”的问题,在研学旅行中普遍存在。这让研学旅行的价值大打折扣。
该如何解决?
一起来看看教育学者熊丙奇发表在《新京报》上的文章都有哪些有建设性的建议吧!
当前,开展研学旅行的主体大概有两类。
一是以学校为主体,研学旅行活动由学校出面组织;
二是以校外培训机构为主体,校外培训机构设计研学旅行线路与内容,通过市场运作,吸引学生报名参加。
也有学校委托校外机构,或通过购买校外机构服务等方式开展研学活动,但这也属于以学校为主体组织。
这两类主体组织的研学旅行,都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。
由学校为主体组织的研学旅行,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的问题,学校称参加研学旅行情况要记录进综合素质评价,于是学生、家长不得不参加。尤其是“高价研学团”,额外增加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。
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研学团,虽然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,但是,由于家长缺乏识别能力,很容易被机构“忽悠”,机构不兑现事先承诺的游学内容的并不鲜见。
一些培训机构就把普通的旅游线包装为游学,按研学旅行收费,还有的游学,实质就是到大学校园“到此一游”,走马观花,并无实质体验大学教学的“研学”。
此前,媒体还报道,有的出国游学还把学生带到了赌城,严重背离了“研学”目的。
此外,过去三年疫情,使研学旅行遭遇重创,而今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后,研学旅行也逐步重新开启,而面对学生、家长的旺盛需求,一些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也转战研学旅行。这也让研学旅行活动同质化严重,同时存在鱼龙混杂的问题。
研学是目前教育口极少数可以向家长收费的项目之一,要健康推进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,就需要形成全社会合力,对于由学校及校外机构这两类不同主体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,均要强化监管。
以学校为主体开展的研学旅行活动,应由教育主管部门监管,要求学校把研学旅行纳入教学计划,结合学生特点设计研学旅行活动。在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活动时,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,同时可以考虑免除贫困家庭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费用。
以校外机构为主体进行的研学活动,则主要应由文旅部门监管,教育部门给予指导与帮助,要明确机构的资质,以及加强对机构开展研学旅行的过程性监管,避免“只旅不学”现象,尤其要杜绝“价高质低”的“杀猪盘”问题。
当然,社会也要为学生进行研学旅行,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活动场所,这样就可以减少家长对学校、校外机构研学活动的依赖,开展自主性研学旅行活动。
如城市向中小学生开放博物馆、科技馆、美术馆、青少年活动中心等,并招募志愿者开展主题活动,且不同城市的这些场馆资源可以城际共享。这就把研学旅行常态化,学生可以自主规划研学活动。
在全社会合力促成之下,方能让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,确保学生“游有所研”“旅有所学”,也最大限度避免家长误入研学“杀猪盘”。
来源:新京报,作者:熊丙奇(教育学者),转载是为了传递更多的信息,若涉及侵权,请及时联系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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